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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 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赌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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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甲在家长的包办下与乙女举行厂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甲到深圳打工,认识了丙女,不久二人同居,并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群众也认为其为夫妻  甲在家长的包办下与乙女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甲到深圳打工,认识了丙女,不久甲与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同时解除了与乙女的婚姻  甲与乙女登记结婚后,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后甲在外地认识了丙女,二人同居后,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也认为其为夫妻  甲女与乙男登记结婚后,被人贩子拐卖到外地,被迫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Q9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乙女坚决要求离婚  甲男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甲男对乙女多次实施暴力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的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的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甲男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认识的女友在外租房,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乙女在婚内长期虐待其和丈夫共同领养的养女  丙男在婚内多次出轨,并与他人生下私生子  丁女长期对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婚姻有效,是事实婚姻  婚姻不存在,为非法同居关系  婚姻无效,因为双方为近亲关系  婚姻无效,因为未达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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