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活期存款利率,协定存款利率 协定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利率,不计息 协定存款利率,不计息
单位活期存款计息期间 协定存款计息期间 存放同业款项计息期间 单位定期存款计息期间
单位定期存款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单位通知存款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计息期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30日
协定存款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 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 由开户行对超出基本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协定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万元
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 结息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 存入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 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
协定存款只存在合同设定日,没有合同到期日 协定存款按月结息 基本存款额度 50 万元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只有在结息日销户的,按销户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存款定期 单位存款活期或者定期 单位存款活期
协定存款账户作为结算户的后备账户,不得在协定户上办理结算业务或从协定户中提取现金。 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视为合同自动延期,延长期限为1年,只能延期1次。 存款单位办理支付业务时,如结算户余额不足,由开户行将协定户中相应款项转入结算户后,办理支付业务。 协定户中的存款按结息日或销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
存款人在信用社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且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可以申请输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应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 信用社对单位协定存款实行按季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单位定期存款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单位通知存款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计息期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30日
活期储蓄存款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结息日 定期储蓄存款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三种 单位活期存款以每月月末的30日为结息日 单位协定存款中超过协定额度的结算存款按人民银行公告的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协定存款的结算户与协定户适用相同的利率 单位协定存款的结算户按活期存款按季结息 单位协定户存款按人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单位存定存款协定户按人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协定存款采用“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管理方式,将账户余额按合同规定的“基本存款额度”分为两部分 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所形成的“结算存款累计积数”.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账户余额大于“基本存款额度”部分所形成的“协定存款累计积数”,按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在非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