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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包括初始清算交收和到期清算交收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实行标准券制度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计算和发布 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发布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五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不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包括初始清算交收和到期清算交收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实行标准券制度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计算和发布 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发布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企业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企业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企业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企业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中国结算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可以修改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的折算率 标准券折算率每月公布一次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在计算当日通过其通信系统发布标准券折算率 证券交易所应在计算当日通过其通信系统发布标准券折算率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在标准券折算率计算过程中无需考虑违约风险防范问题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结算公司负责计算,沪、深证券交易所负责向投资者发布计算结果
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在标准券折算率计算过程中无需考虑违约风险防范问题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结算公司负责计算,沪、深证券交易所负责向投资者发布计算结果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0%÷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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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在标准券折算率计算过程中无须考虑违约风险防范问题 标准券折算率由中国结算公司负责计算,沪、深证券交易所负责向投资者发布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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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可以修改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的折算率 标准券折算率每月公布一次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在计算当日通过其通信系统发布标准券折算率 证券交易所应在计算当日通过其通信系统发布标准券折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