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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但不考虑费用和利润的增加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合理利润,但不考虑工期延误 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以及承包商合理利润
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额定工期的10%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期提前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费用 承包人自行采取技术措施提前竣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约定提前竣工应补偿额度的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无须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3版示范文本约定了需要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的情形多达13种。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不能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负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担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发包人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无需支付利润 发包人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
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 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 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
延长工期,但不能增加费用和利润 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但不能延长工期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但不支付利润
发包人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支付合理利润 承包人承担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发包人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无需支付利润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费用,并延长工期
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但不支付利润 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延长工期和(或)支付合理利润,但不增加费用 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但不延长工期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6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6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1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超过定额工期的20%,应承担提前竣工5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未超过定额工期的30%,不支付赶工费用
工期延误,但不考虑费用和利润的增加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合理利润,但不考虑工期延误 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 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以及承包商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了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1个月的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不超过定额工期的20%,应承担提前竣工3个月的赶工费用D发包人要求压缩的工期天数未超过定额工期的10%,不支付赶工费用
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但不考虑费用和利润的增加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合理利润,但不考虑工期延误 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延误,以及承包商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费用 招标人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招标人压缩的工期天数超过定额工期的20%但不超过30%时,不额外支付赶工费用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承包人必须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招标时,招标人应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施工中),应商定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应与相应的进度款同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