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纳税人的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锐务登记。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应结清应纳税款、 多退(免) 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 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 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无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 划缴协议 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 税务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交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变更税种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更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纳税人改变注册资金的 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
纳税人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但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应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结算应纳税款、滞纳金等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首先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随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但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应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结算应纳税款、滞纳金等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首先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随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应结清应纳税款、 多退(免) 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 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 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需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 划缴协议 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 税务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向原税务髓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此项业务属于行政许可 需要报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注销前须经稽查部门注销清算 属于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的纳税人在主要税种所在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