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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中外合资企业于2005年1月取得一宗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取得土地当时缴纳土地出让金3600万元,缴纳契税108万元。2007年1月项目开发完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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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无法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能够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  
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房屋建筑的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的账面原值加成数  房屋建筑的收益价值  房屋建筑的重置价值  
营业税、契税等相关税费应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房产税由该写字楼的实际使用人即物业承租人依法缴纳  若该企业申报的应纳税额失实,可依法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征土地增值税  在租期内,法定纳税人在该写字楼转让前、后应缴纳的房产税金额相同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甲中外合资企业的场地使用费(非中方投资)于2010年10月15日进行了调整,其下次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5年  乙外资企业使用经过开发的土地,其应当缴付的土地开发费必须一次缴清  丙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10月15日,其当年场地使用费免交  丁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10月15日,其场地使用费(非中方投资)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得调整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营业税、契税等相关税费应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房产税由该写字楼的实际使用人即物业承租人依法缴纳  若该企业申报的应纳税额失实,可依法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征土地增值税  在租期内,法定纳税人在该写字楼转让前、后应缴纳的房产税金额相同  
中外合资企业甲  保税仓库经营人丙  中外合资企业甲委托的加工企业  保税仓库经营人丙委托的报关行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对于跨关区的外发加工货物,一般按直通式报关  出区外发加工,须由该中外合资企业在外发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期限最长为半年,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该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发加工,不进入进出境报关程序,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缴纳税费  出区外发加工,须由区外加工企业在该中外合资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期限最长为 3个月,经批准,可延长1年  
中外合资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  合营的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时,只需报审批机构批准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可以减少  合营企业经申请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其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五年内不调整  
房屋建筑的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的账面原值加成数  房屋建筑的收益价值  房屋建筑的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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