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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及其税务稽查员负责 纳税评估的对象是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可以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纳税评估中,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及其税务稽查员负责 纳税评估的对象是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可以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纳税评估中,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
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自己选择 税收管理员确定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 基层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及其税务稽查员 上级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 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部门及其税款征收员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要发给纳税人,可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