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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 招标文件编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可以补充、修改和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 20 日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和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补充、修改和撤回已经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没收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规定退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撤回是指投标人收回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招标人应予以接受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为了开拓市场,投标人可以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的文件应当以密封的方式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做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但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向招标人发表道歉声明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少于5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为了开拓市场,投标人可以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投标文件的撤回是指投标人收回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任何修改,招标人应予以接受
补充、修改或删除 补充、删除或撤回 删除、修改或撤回 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文件的撤回是指投标人收回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任何修改,招标人应予以接受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戡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 招标文件编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细微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口头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部分进行增补,对已有的内容进行修订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招标人不予接受,撤回投标文件的还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