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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投标争议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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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双方的举证责任是对等的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不会因为无法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  被告的举证责任仅限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  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提供证据的,应当被认定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没有证据  
卫生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诉讼一样;  在卫生行政诉讼中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卫生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在卫生行政诉讼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收集证据。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因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发生的争议,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不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不能举证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行政诉讼由原告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也应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也应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败诉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而原告就某些特定事项负责举证  虽然对被告在诉讼期间收集证据有限制,但是如果被告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则律师可以自由取证  举证责任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先取证,后裁决”,不得在行政诉讼期间自行收集证据,因此所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期间收集的证据,都不得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承担举证责任的被告拒不举证的,可能导致其败诉的后果  
卫生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诉讼一样  在卫生行政诉讼中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卫生行政诉讼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  在卫生行政诉讼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收集证据  在卫生行政诉讼,原告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的即可  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不需要再承担此项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复议的,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可以由被告就该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均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赔偿诉讼中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仅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中规定的被告负举证责任,与一般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负有证明自己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且行政机关的举证能力比民事主体强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根据其自身需要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起诉后,被告可以向证人收集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承担举证责任的不仅有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的原告、 证人、 鉴定人也应承担有限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制度不一致  行政诉讼期间, 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承担的, 并不必然导致其败诉的后果  
谁主张、谁举证  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补充收集证据  
被告对行政诉讼中所有争议事项应当举证  被告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被告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能履行其举证责任将导致败诉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因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发生的争议,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不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议仲裁中,劳动者不能举证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也不例外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被告负举证责任,但不排除对某些事项应当由原告提供证据  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告则对某些程序性事项负初步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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