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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被收购公司在境内、境外同时上市的,收购人除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境外上市地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发生变动的,除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外国投资者投资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Ⅰ.Ⅱ.Ⅴ Ⅲ.Ⅳ.Ⅴ Ⅰ.Ⅲ Ⅱ.Ⅳ.Ⅴ Ⅱ.Ⅲ.Ⅳ.Ⅴ
上市公司的收购有期限的限制,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涉及国家股的,只能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收购人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只能是法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进行收购
上市公司的收购有期限的限制,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涉及国家股的,只能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收购人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只能是法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进行收购
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也不可以出售 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对某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 上市公司的收购包括对上市公司资产的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种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获得或者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 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
上市公司的收购有期限的限制,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涉及国家股的,只能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收购人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只能是法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进行收购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 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
Ⅰ、Ⅱ、Ⅲ Ⅰ、Ⅱ、Ⅲ、Ⅳ Ⅰ、Ⅱ、Ⅳ Ⅱ、Ⅲ、Ⅳ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超过30%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但未超过30%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竞价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登记在其名下所持有的股份 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的收购人指投资者,而不包括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收购聘请财务顾问的决定权在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收购指取得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只是判定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甲投资者已经持有A上市公司35%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6个月,甲增持A公司1%的股份 乙投资者已经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三年,乙增持B公司1%的股份 丙投资者在C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1%,丙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该增持已经影响C公司的上市地位 丁投资者因继承导致在D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甲投资者已经持有A上市公司35%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6个月,甲增持A公司1%的股份 乙投资者已经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三年,乙增持B公司1%的股份 丙投资者在C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1%,丙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该增持已经影响C公司的上市地位 丁投资者因继承导致在D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