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缓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一次性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差别幅度税额
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一律免征土地使用税 林区的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区域不包括市郊和农村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暂时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权属确定时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准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国有土地和农业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调节土地级差收入,鼓励平等竞争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区域不包括市郊和农村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暂时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权属确定时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盐场的盐滩,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一律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税是国家对开采特定自然资源的个人和单位,就占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单位面积差别比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按年征收,分期预缴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类幅度税额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时, 应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应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 模块办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减免税情况的, 应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模块采集减免信息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 应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模块办理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由纳税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城市郊区的土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从管理费用中开支
企业的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事业单位的出租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批准征用次日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批准征用当天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向批准征用当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额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3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