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可租赁该房屋
应重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方可生效 可以收回房屋出租给其他人 可以要求增加租金 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 承租人的近亲属 承租人的继承人
现共同居住的儿子 居住邻近城市的养子 已离异的妻子 异国定居的女儿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3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不可租赁该房屋 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已无效 由人民法院决定能否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关系不变 原租赁合同终止, 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该房屋, 须重新设立条件, 订立租赁合同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及正常使用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该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停止履行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可租赁该房屋
已离异的前妻 在异国定居的女儿 居住在邻近城市的养子 现共同居住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