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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再与D公司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D公司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改变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A公司应当与ABC会计师事务所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若审计业务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的情形,签约主体仅为委托人 约定内容涉及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等 审计业务约定书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 审计业务约定书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委托目的及审计范围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收费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和管理层的责任 如果集团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时也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则无需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 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可能不需要每期都向被审计单位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署双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 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既包括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应当承担的责任,又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义务 会计师事务所在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委派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对财务报表编制直接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是承接审计业务的先决条件
审计范围存在限制时应考虑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作出修改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因不同的被审计单位而不同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经济合同的性质,约定书一经约定各方签字认可,即成为法律上生效的契约,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均应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都应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一经约定各方签字认可,就不可以变更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尽管经约定各方签字认可,仍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变更程序。 审计业务约定书一经约定各方签字认可,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
如果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时也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无须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 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可以决定不在每期都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都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管理层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属于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合理理由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不同 在首次审计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在约定书中列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如存在)沟通的安排 如果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相同,则不需要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 连续审计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不在每期都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再与D公司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D公司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改变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D公司不可以再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