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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文书域外和调查取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 在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在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在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送达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受托法院完成送达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送达
内地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据此向内地人民法院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当事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后,内地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无法再行使再审程序 该规定中所称“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指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作出的生效判决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限为2年
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由丙区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由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由甲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派人到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调查取证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该安排不仅适用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也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当事人只能在有关民商事判决生效后1年内,向有权受理的内地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当事人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双方委托调查取证,澳门一方应通过澳门高等法院进行 委托方法院可以请求代为询问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调取证据 两地可以互免委托调查取证的费用或税项
内地与香港相互之间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 《内地与香港司法文书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和修改,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协商解决 内地与澳门相互之间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 《内地与澳门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和修改,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解决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