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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共有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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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货,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善意购买  支付合理对价  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并居住3个月以上的  
夫妻对财产的共有是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  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并不意味着事无巨细,一切都要经过协商  出于共同生活的需要,任何一方均有权作出处分共同财产的决定  夫或妻非因共同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的处理决定,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经过长时间的共同使用和经营,就转化为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5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超过8年,则该房屋归夫妻共有  稿费收入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除非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  甲的妻子乙已怀孕,此时乙发现甲有婚外情,遂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不应当判决离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属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家庭成员共有或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可以强行处理  不得擅自处理  可以隐瞒对方,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