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拟订,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可以取消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变更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拟定,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2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通过募集设立的方式来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开放性及没立程序简单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相对复杂的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一般要严于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时,应当依法变更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有限责任公司有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发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受到的限制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可以转让、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或者流通
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2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通过募集设立的方式来设立公司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国有企业(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股形成的股份 国有法人单位(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所拥有的企业,以全部或部分资产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成的股份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严格,设立程序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拟定,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部分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时,应当依法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发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设立时必须一次性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开放性及设立程序简单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相对复杂的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最高人数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复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