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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行政处罚 统计执法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 统计立法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的不作为行为 行政处分 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通报批评
统计行政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统计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统计行政争议 统计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其诉讼地位是不能互换的 统计行政诉讼的客体是统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统计行政诉讼的结果主要是对统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评价,从而做出相应的判决
统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统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该统计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国家统计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仍不服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行政处分 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通报批评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的不作为行为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 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统计行政机关行政处分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行政处分 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通报批评
统计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 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都是统计执法机关的作为 对统计执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授予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行为,可以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就可以依法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对于统计抽象行政行为,亦可以盲接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 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__的 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罚显失公正的
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只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只有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受理后,被告不能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免影响行政诉讼的审理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撤诉申请,依法继续审理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有履行内容且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统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统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该统计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国家统计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仍不服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凡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要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行为 行政处分 统计执法机关的其它具体行政行为 通报行为
统计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 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都是统计执法机关的作为 对统计执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授予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行为,可以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就可以依法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对于统计抽象行政行为,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统计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 能够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都是统计执法机关的作为 对统计执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授予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行为,可以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就可以依法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对于统计抽象行政行为,亦可以盲接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撤诉申请,依法继续审理案件 行政诉讼受理后,被告可以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有履行内容且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统计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统计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行政处分 统计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由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被告是行使统计行政权力、做出引起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 原告是认为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计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统计行政争议 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统计执法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均可能引起统计行政诉讼 统计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与统计行政复议没有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