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 记账凭证、 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 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60日内退还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 查询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