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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重要性确定的地震烈度 (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安全等级确定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基本烈度即第一水准烈度,一般可作为设防烈度 众值烈度一般比基本烈度低1.5度,罕遇烈度一般比基本烈度高1度 一般情况下,罕遇烈度即指第三水准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重要性确定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安全等级确定的地震烈度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甲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按8度考虑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丁类建筑抗震措施应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
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基本烈度即第一水准烈度,一般可做为设防烈度 众值烈度一般比基本烈度低1.5度,罕遇烈度一般比基本烈度高1度 一般情况下,罕遇烈度即指第三水准烈度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甲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按8度考虑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丁类建筑抗震措施应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1度
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度 全新世以前的断裂活动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大于60m时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大于80m时
甲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丁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地震烈度是反映地震对地面和建筑物造成破坏的指标 地震烈度与震级具有一一对应关系 我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是各地确定抗震设防烈度的依据 在抗震设防区内一般建设工程应按地震基本烈度设防
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 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抗震能力 地震的基本烈度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边坡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可以采用地震基本烈度,且不应低于影响区内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边坡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应高于地震基本烈度,且不应低于影响区内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边坡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可以采用地震基本烈度,且可以低于影响区内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边坡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应高于地震基本烈度,且可以低于影响区内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甲类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 乙类建筑除抗震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 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丁类建筑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1度采取抗震措施,但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降低
甲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丁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重要性确定的地震烈度 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安全等级确定的地震烈度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地震烈度 采用建设单位指定的烈度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采用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
(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 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损坏 (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