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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房屋买卖,双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双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成本+利润)×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成本+利润)×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成本+利息)×土地增值收益率
因城市市政规划需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业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房源且增值税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20%的,减半征税增值税
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征收面广,针对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增值额即企业实现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净收益 土地增值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越大税率越高 按次征收,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视情况而定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增值回报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利息]×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投资回报率
土地增值收益率理论上应等于“增值地租”占总地价的比例,或出让价格与成本价格差值占成本价格的比例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是政府出让土地时,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 成本价格乘以土地增值收益率即为土地增值收益
政府出让土地的行为及取得的收入要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继承、赠与等无偿转让的房地产,要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合作建房自用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有限年期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要进行年期修正 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无限年期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需对土地增值收益进行年期修正 当土地增值收益是以无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需对成本价格进行年期修正 当待估宗地为出让土地时,应进行剩余使用权年期修正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3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高档公寓出售不享受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的自用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房屋买卖,双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双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
目前,暂不将外商企业列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无论是单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房屋和土地一并转让的,只要取得收入,均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对转让房地产未取得收入的行为应同样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府出让土地,因政府也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故应对政府征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划转、变更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交易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在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过程中,对中信集团无偿转移到中信有限的房地产,以及中信集团无偿转移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的房地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应缴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缴土地增值税 房屋买卖,双方不缴土地增值税 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双方不缴土地增值税
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乙企业缴纳契税 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甲企业缴纳契税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土地增值收益率 投资利润=(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回报率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划转、变更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交易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过程中,对中信集团无偿转移到中信有限的房地产,以及中信集团无偿转移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的房地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在中信集团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将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资产等注入中信股份过程中,对中信集团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土地增值收益率理论上应等于“增值地租”占总地价的比例,或出让价格与成本价格差值占成本价格的比例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土地增值收益率 土地增值收益是政府出让土地时,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 成本价格乘以土地增值收益率即为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是土地开发收益 土地增值是土地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 土地增值是土地成本价格与土地增值率的乘积 土地增值是土地开发总投资与土地增值率的乘积 土地增值是因开发后基础设施增强、土地用途改变、土地权利转移等多种因素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