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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__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5年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年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者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者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 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凡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得向外商转让 必须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转让后应保持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不得向上市公司选派董事
上市公司发生亏损,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凡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得向外商转让 必须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转让后应保持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国有股和法人股总市值不能超过公司总资产的80%
各级单位全资、控股,或参股但为第一大国有股东的企业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各级单位控股,或参股但为第一大国有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上市的 各级单位拟与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 拟改制重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改制重组导致其经济性质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采用间接转让方式的,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确定的基准日应与国有股东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一致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间接转让的,应当聘请在境内注册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并对国有产权拟受让方或国有股东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国有控股股东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并不再拥有上市的公司控股权的,应当聘请在境内注册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 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中,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且发行人能够提供有关决策或者批复文件的 发行人与原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大量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故意规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的情形 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 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层、主营业务和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