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协议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协定存款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 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 由开户行对超出基本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协定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万元
对基本存款额度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 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 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 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 对单位协定存款整体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
客户在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时,最低约定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单位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银行约定具体的基本存款额度。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月均余额两年或两年以上不足基本存款额度的,将利息结清后,作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处理,不再享受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连续使用两年后,仍需继续使用的,须与银行续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单位协定存款可以随存随取,不受期限、时间的限制。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存款人在信用社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且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可以申请输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应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 信用社对单位协定存款实行按季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单位活期存款 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协定存款采用“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管理方式,将账户余额按合同规定的“基本存款额度”分为两部分 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所形成的“结算存款累计积数”.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账户余额大于“基本存款额度”部分所形成的“协定存款累计积数”,按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在非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