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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下设的发行审核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某发审委委员的同学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后,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总经理
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发行人赎回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公司债券 公司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发审委委员的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的姐姐任会计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担任保荐机构的董事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可交换公司债券必须以其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的是公司已存在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是公司新发行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约定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可交换公司债券不可以约定交换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对于分别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 发审委委员发现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前以书面方式提议暂缓表决 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能暂缓表决3次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中国证监会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某发审委委员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独立董事
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做出的表决结果最多可以暂缓表决三次 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参会发审委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发行人的股票申请的限制 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 保荐机构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干扰发审委工作的,中国证监会在6个月内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可交换公司债券必须以其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的是公司己存在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是公司新发行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约定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可交换公司债券不可以约定交换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 行业专家委员 保荐代表人 并购重组委委员
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特别程序规定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1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 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参会发审委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限制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暂缓表决的发行申请再次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时,原则上仍由原发审委委员审核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1年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