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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李某是票据责任人 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 李某和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5万元票据责任,其余金额由李某承担
甲企业、乙企业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 张某、王某、李某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丙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张某对甲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对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应当由王某召集 应当由刘某召集 由股东四人推举一名股东召集 王某、刘某、赵某均有权召集,李某无权召集
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对公司来说,刘某具有股东资格 刘某以自己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由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张某,且张某知道刘某代王某持股,张某可以取得股权 王某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单位盗窃罪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参与盗窃的员工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陈某、李某、王某、张某等公司负责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该有限责任公司和陈某等人均不构成犯罪
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须其他股东同意 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 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王某、张某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王某、张某的出资必须在公司设立前足额缴付 如果张某退出,王某自己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为刘某、李某、王某及张某,而不能为红红有限责任公司 李某的弟弟李二想参加联合有限合伙企业,并成为其普通合伙人之一,张某和红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对该事项作出决定 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红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营或者同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刘某合作经营与联合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张某可以同联合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单位犯罪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参与盗窃的员工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陈某、李某、王某、张某等公司负责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该有限责任公司和陈某等人均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