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3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询价对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中止发行后重新启动发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