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设备工程项目的起源,业主依合同合法地雇用设计承包商、采购承包商、制造承包商、安装承包商、调试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等社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和监理等技术服务和产品生产 承包商(包括设计承包商、制造承包商、储运承包商、安装承包商和调试承包商)是通过投标而被选中承揽设备的设计任务、制造任务、储运任务、安装任务和调试任务的设备工程承包单位,他们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以承包合同为纽带,在法律上受到约束的经济交易关系,而各承包单位在设备工程物流系统中是供应链关系 设备监理单位是受业主或业主代表雇用,依监理合同委托向业主提供对各承包商执行监理的咨询机构,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以监理合同为纽带,在法律上受到约束的经济交易关系 设备监理单位与各承包商之间有依合同约束的经济法律关系,设备监理单位只有在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下为业主提供对承包商执行的监理服务 承包商只能在承包合同的规定下接受业主委托或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对其执行监督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