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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该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 对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2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程序的终结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证明债务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即可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终局裁定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证明债务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即可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终局裁定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中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开始计息
华美公司对万联公司的厂房享有抵押权,华美公司的抵押权应暂停行使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公司享有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3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厂房享有抵押权,乙公司的抵押权应暂停行使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公司享有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3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lO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
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l0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
债权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乙企业原为甲企业的债务人,在法院受理了申请后取得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 丁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明知甲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仍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戊企业为甲企业的债权人,明知甲企业被申请破产,仍对甲企业负担债务 己企业为甲企业的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对甲企业取得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其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 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选出破产管理人 若债权人没有提出重整申请,则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宣告破产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