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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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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今年15周岁,因上学压力巨大想要自杀,查找了相关法律书籍后写下遗嘱一份,该遗嘱无效  张某,今年25周岁,两年前因感情问题患上精神病,某天夜里突发奇想,写下遗嘱一份,该遗嘱无效  刘某,今年50周岁,法学专业出身的他在40周岁生日的时候就未雨绸缪的写下了一份遗嘱,今年因生意失败受到打击而精神失常,该遗嘱无效  杨某,今年70周岁,某上市公司老总,受到情妇的欺骗和胁迫,写下一份遗嘱将其所有财产赠予情妇,该遗嘱无效  
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女儿继承  单方不能变更共同遗嘱,应当由儿子继承  共同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在其可以处分的遗产范围内,可以变更遗嘱,儿子和女儿应当各分得一半  母亲立的第二份遗嘱实际上撤销了共同遗嘱,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继承,母亲的遗产则根据遗嘱由女儿继承。即儿子继承房产的1/6,女儿继承房产的5/6  
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未经公证,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  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未经公证,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他两个女儿指定  由法院指定  由李教授本人指定  由李教授本人指定但是要争得其他亲人的同意  
未经公证,无效  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遗嘱有效  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有效,应该保留赵先生的女儿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余下的财产才可以赠与赵先生的父母  遗嘱部分有效,应该保留赵先生的女儿和赵太太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余下的财产才可以赠与赵先生的父母  
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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