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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优先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由省级政府备案 由省级政府核准 由国务院核准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报国务院备案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优先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非房地产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依据之一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原则上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货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原则上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依据之一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亿美元的房地产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亿美元的非房地产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非房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