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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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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乙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丁以专利权作价出资  丙以其自己的姓名作价出资  甲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应当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不少于1/3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李方与赵晴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  李方与赵晴不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  四股东的出资额与出资方式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低于了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符合法律规定  张明将知识产权作价20万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丙以专利技术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丙的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丁以劳务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以劳务出资,丁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时,由过半数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公司须建立与法律规定相一致的组织机构  公司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10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一人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纪某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虽然纪某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纪某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纪某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1/3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临时会议由1/10以上的股东提议就可召开  
王某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缴的出资额为30万元  股东张某有商业贸易天分,但没有财产,故其用自己的劳力作为出资  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共有5名  该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董事长王某兼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出资  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  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甲的首次出资额低于其认购的股份的20%,不符合法律规定  乙未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4个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  4个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总额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500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的股东人数少于50人  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做要求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其注册资本的30%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  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公司所得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公司应按其税后利润的10%提取资本公积金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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