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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因原则可用来判断危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近因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 如果近因属于被保危险,所致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近因属于非保危险,所致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损失由一个原因造成,该原因就是近因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 最有效, 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时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是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时间上与损失最近的原因 空间上与损失最近的原因 造成损失的最先发生的原因 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有效的原因
近因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英国法庭曾于1907年给近因所下的定义:近因是指处于支配地位或者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使在时间上它并不是最近的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1924年,英国上议院宣读的法官判词中对近因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近因是指引起一连串事件,并由此导致案件结果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或支配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是时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只有当被保险人的损失直接由近因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时间上最近的、最后的、最终的原因 空间上最近的、最后的、最终的原因 时间和空间上最近的、最后的、最终的原因 起直接的、决定性的、有效的、主要的、不可避免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也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 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害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 最有效的、 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是时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近因不一定是时间上最近的原因 若风险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近因,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近因一定是时间上和空间上最近的原因 近因是指能动的、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最直接的原因 最有效原因 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 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 最有效的、 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是时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只有当被保险人的损失直接卣近因造成的, 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近因是时间上最接近风险损失的原因 近因不是指促成风险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 近因不是时间上最接近风险损失的原因,而是指促成风险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 近因即是时间上最接近风险损失的原因,也是指促成风险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是空间上离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是时间上离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只有当被保险人的损失由近因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最直接、最有效、起支配作用的原因 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 时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造成损失的第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