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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认定借款人的法人资格 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进行调查 考察借款人是否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认定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借款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借款人和担保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且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余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的债权。
提交破产、关闭、解散证明 B撤销决定文件 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提交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末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迫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 借款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 企业有明显的逃废债行为
自治区级 盟市级或盟市级以上 县级或县级以上 企业所在地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 借款人触犯法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对借款人业绩的调查 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管理状况的调查 借款人、担保人法人资格的调查 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情况的调查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银行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对于余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公司类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与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 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合机构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农合机构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农合机构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农合机构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农合机构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农合机构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