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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与适用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一并享受 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不得低于10人,才可享受优惠政策 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职工总数不得低于20% 向残疾人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90%
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 集中就业为主,分散就业为辅 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
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个人投资承办的商业性残疾人康复中心
兼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与军转干部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享用 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退税最高限额为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实际安置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政府统一安置就业 个人自主就业 分散安置就,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个人自主就业 政府统一安置就业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分散安置就业
《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安置精神残疾人的, 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集中安置就业 分散安置就业 个人自主就业 政府包办就业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个人自主就业 分散安置就业 政府统一安置就业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税务资格备案表》 2 份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尥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 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安置精神残疾人的, 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分散安置就业 集中安置就业 个人自主就业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残疾人适当照顾 残疾人就业安置 残疾人平等就业 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
依法与安置残疾人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工作 月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置 月平均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总数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