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统风险 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只有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发行公司是国有企业的,可以不用经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就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实行核准制的目的在于,证券监管部门能尽法律赋予的职能,保证发行的证券符合公众利益和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需要 证券发行核准制实行实质管理原则,即证券发行人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若干适合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要求作为证券监管对象之一的基金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实现市场信息公开化 基金市场主体平等,要求基金监管机构依照相同的标准衡量同类监管对象的行为 对监管对象公正对待,一视同仁 要求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则和处罚应当公开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 "三公"原则
欧盟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以《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指令》(UCITS指令)为核心 欧盟的另类投资基金监管体系以《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为核心 经合组织制定了《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集合投资事业监管原则》等文件 国际证监会组织关于投资基金监管的基本制度涵盖到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原则、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等
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统风险 推动基金业发展
保护投资者 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统风险 推动基金业发展
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诚实守信、依法管理原则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三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