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设专职副院长兼护理部主任,另设护理部副主任2人 不需设专职副院长,设护理部主任1人,副主任2人 设专职副院长兼护理部主任,另设护理部副主任1人 护理部主任1人,副主任3人 护理部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2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3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4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5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设大内科、大外科、妇科、产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的医院
床位不满500张,规模较小的医院不设护理部主任,只设总护士长 在院长领导下,实施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病室护士长垂直管理 床位不满300张,规模较小的医院不设护理部主任,只设总护士长 在医疗副院长领导下,实施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半垂直管理 200张病床以上的科室才可设立科护士长
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负责制 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二级负责制 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护理部主任负责制 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负责制 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总护士长、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负责制
1500,500,150 1600,600,180 1700,700,190 1800,800,200 2000,800,200
≤0.3% ≤0.5% ≤0.7% ≤0.9% ≤1%
县级医院可不设护理部,由医务部门管理 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医院配护理副院长 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实行护理部主任、病室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一般的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设总护士长1名 护理部主任由医院护士选举产生
县级医院可不设护理部,由医务部门管理 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医院配护理副院长 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实行护理部主任、病室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一般的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设总护士长1名 护理部主任由医院护士选举产生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2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3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4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500张床以上医院 县和县以上医院及设大内科、大外科、妇科、产科、儿科、中两医结合科的医院
四级管理体制 四级或三级管理体制 三级或二级管理体制 二级或一级管理体制 一级管理体制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预防保健科 医院感染管理科 护理部
1200 张 1000 张 800 张 500 张 300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