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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赠与给王某,张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赵某拾得一张支票 陈某偷得一张支票 李某因病死亡,李某之子继承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乙公司转让汇票给张某时没有在汇票上背书签章,而是与张某另行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甲公司没有将资金注入银行 汇票到期日起两年之后张某方提示付款 张某以欺诈手段迫使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自己
张某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丙银行有权拒绝承兑 张某有权不向银行承兑,张某不在法定期间内承兑的,丧失对乙公司的追索权 丙银行有权承兑部分金额 丙银行承兑时,没有记载承兑日期的,承兑行为无效
张某取得票据权利 张某取得代理权 张某将汇票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给第三人的,乙公司不对第三人承担票据责任 张某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在汇票上的承兑附有条件,张某有权向乙公司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乙公司背书转让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付款,王某有权向乙公司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陈某,陈某未提示承兑前,付款行被宣告破产,陈某有权向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赵某,汇票到期日前,付款行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赵某有权向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赠与给王某,张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赵某拾得一张支票 陈某偷得一张支票 李某因病死亡,李某之子继承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张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 某公司签发了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王某伪造李某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 陈某拾得一张以赵某为收款人的支票,陈某伪造了赵某的身份证向支付行提示付款,并在票据上签收 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公司在汇票上伪造丁公司的签章,并记载“保证”字样
乙公司转让汇票给张某时没有在汇票上背书签章,而是与张某另行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甲公司没有将资金注入银行 汇票到期日起2年后张某方提示付款 张某以欺诈手段使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自己
甲公司以王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商业汇票,汇票由于欠缺甲公司的签章无效,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乙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支票,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张某要求乙公司支付支票金额 丙公司以李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李某提示承兑时,银行拒绝付款,李某要求丙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丁公司以陈某为收款人、戊公司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商业汇票,戊公司破产,陈某要求丁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甲公司以王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商业汇票,汇票由于欠缺甲公司的签章无效,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乙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支票,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张某要求乙公司支付支票金额 丙公司以李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李某提示承兑时,银行拒绝付款,李某要求丙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丁公司以陈某为收款人、戊公司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商业汇票,戊公司破产,陈某要求丁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该汇票无效 张某的签章无效,但是陈某有权向赵某、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张某的签章无效,赵某不能取得汇票权利,因此赵某的背书无效,陈某不能取得汇票权利 张某的签章有效,陈某有权向赵某、张某、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