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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息前利润 税息后利润 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利息费用 本金和利息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之和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之和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累计净现值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累计净现值
是指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 是指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还本付息资金与当期应还本付息金额的比值 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利用备付率应当大于1 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利用备付率应当小于1 利息备付率表示项目的利润偿付利息的保证倍率
利息备付率=息税前利润/应付利息额 利息备付率=应付利息额/息税前利润 利息备付率=应还本付息额/应付利息额 利息备付率=息税前利润/应还本付息额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之和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之和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累计净现值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累计净现值
息税前利润 +折旧和摊销 净利润 +利息 +折旧 +摊销整理 息税前利润 -所得税 利润总额 -所得税 +折旧和摊销
是指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 是指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还本付息资金与当期应还本付息金额的比值 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利用备付率应当大于1 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利用备付率应当小于l 利息备付率表示项目的利润偿付利息的保证倍率
利息备付率通过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来反映项目偿还利息的能力 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都应大于1 利息备付率应分年计算,偿债备付率可按项目寿命期的平均值计算 偿债备付率=(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和摊销-企业所得税)/应还本付息金额
偿债备付率表示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偿还借款本息的保障程度 偿债备付率是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 偿债备付率若大于1,表示偿债能力不足 偿债备付率从付息资金来源充足性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与当期应付处处费用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之和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之和 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后利润累计净现值与各年应付利息费用累计净现值
息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 净利润+利息+折旧+摊销 息税前利润-所得税 利润总额-所得税+折旧和摊销
利息备付率也称已获利息倍数,是指项目在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 税息前利润——利润总额与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利息费用之和,即税息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利息费用 当期应付利息——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 利息备付率可以分年计算,也可以按整个借款期计算。但分年的利息备付率更能反映偿债能力 对于正常经营的项目,利息备付率应当大于1。否则,表示项目的付息能力保障程度不足
利息备付率是从偿债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 利息备付率至少应当大于2,并结合债权人的要求确定 利息备付率=(息税前利润-所得税)/应付利息额 利息备付率应分年计算,分别计算在债务偿还期内各年的利息备付率
利息备付率的含义与计算公式均和财政部对企业效绩评价的“已获利息倍数”指标相同 利息备付率=(利润总额+当期应付利息)/当期应付利息,其中,当期应付利息是指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 利息备付率表示使用企业盈利偿付利息的保证倍率,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利息备付率至少应当大于2 利息备付率高,说明利息偿付的保证度大,偿债风险小 利息备付率如果小于2,则表明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利息,偿债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