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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结算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客户、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客户、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收 结算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T+1日,在结算参与人完成证券交收义务后,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应收净额由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划入其资金交收账户 T+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结算参与人应付净额划转至资金集中交收账户 T+0预交收资金不足时,结算参与人必须在T+1日交收截止时点前补入 T日,进行T+0资金预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投资者与投资者的资金交收
对于资金交收违约,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将暂不向该结算参与人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同时按规则计收违约金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需向违约结算参与人收取垫付资金的利息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将责令违约结算参与人通过补缴款项等尽快弥补交收违约 如果违约结算参与人在违约次日前仍未能弥补资金交收违约,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将从违约第3日起,采取处置暂不交付证券的措施,收回此前垫付的资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到期购回日(R日)对参与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进行单独清算,并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明细清算数据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R+1日14:00进行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资金交收,在剔除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已做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的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其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是否有足额资金 各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应在R+2日14:00前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划入其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 R+3日最终交收时点前,对于双方履约的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卖出证券账户中相应标的国债解冻,划拨至融券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再划拨至融资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最终代为划拨至相应买入证券账户
对于应付证券的结算参与人,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会将相应证券从其证券交收账户划付到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自身设立的“集中证券交收账户” 对于应收证券的结算参与人,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会将相应证券从“集中证券交收账户”划付到其证券交收账户 对于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结算参与人需委托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办理相应的证券划付 实践中ETF、权证、现行A股、基金等品种证券交收过程均采用上述流程
结算参与人为净应付款项目其资金交收账户的资金不足,需要在次日上午开市前补足资金 由于客户不可能卖出超过其实际可卖数量的证券,因此证券公司不存在组织证券以备交收的过程 结算参与人为净应付款项的,应向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汇入款项,开通过专用通讯网络将汇款信息通知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 结算参与人净应付款项的,应当及时核查自身资金交收账户的资金是否足额
T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结算参与人委托,将国债从买入证券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统一划拨至证券集中交收账户 资金方面,T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T+1日所有证券交易、有效认购的资金交收后,进行T+2日资金预交收 T+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交收时,将结算参与人应付净额由其资金交收账户划拨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在结算参与人已完成证券交收义务的前提下,将应收净额由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划入其资金交收账户 买断式回购初始交易日(T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根据证券交易所成交数据按参与人清算编号对买断式回购交易、履约金与其他品种的交易进行清算,形成一个清算净额
Ⅰ、Ⅱ、Ⅲ、Ⅳ Ⅱ、Ⅲ、Ⅳ Ⅰ、Ⅲ、Ⅳ Ⅰ、Ⅱ、Ⅲ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交收 证券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清算结果,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将处于交收状态的国债在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之间进行划拨 T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结算参与人委托,将国债从买入证券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统一划拨至证券集中交收账户 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收的,或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付,但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内剩余可用资金不小于该应付净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应付标的国债从证券集中交收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不可撤销的证券交收,并代为划拨至相应卖出证券账户 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付,且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内剩余可用资金小于该应付净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实施证券待交收处理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机构只能选择开立综合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资金交收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机构只能选择开立非担保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资金交收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包括三大类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包括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