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 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 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政部门  财政部税务部门  税务总局税务部门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宿舍用地  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  物流企业的办公  生活区用地  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一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厂区内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  省级税务机关  
国务院和财政部  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  财政部  财政部商国家税务总局  
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市政街道、广场等公用地  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批准开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用地  厂区内的公共绿化用地  
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用地  公园的附设茶社的经营用地  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  机场工作区用地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