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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8月20日 2022年10月1日
承包人应再次提交验收报告 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承包人承担一切意外责任 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
2010年10月1日 2010年10月10日 2010年10月20日 2011年5月1日
承包人自检合格日 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竣工验收开始日 竣工验收完毕,有关各方在竣工验收报告签字日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日 开始进行竣工检验日 验收组通过竣工验收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施工合同可以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6个月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某工程2018年6月11日完成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该工程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在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6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004年7月1日 2004年7月15日 2004年8月15日 2004年8月20日
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竣工验收开始日 承包人自检合格日 竣工验收完毕,有关各方在竣工验收报告签字日
2022年8月1日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8月20日 2022年10月1日
2004年7月1日 2004年7月15日 2004年8月15日 2004年8月20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的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给予认可意见的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
2004年5月10日 2004年7月10日 2004年7月20日 2004年7月30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