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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乙公司无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消权 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罗格公司原欠地方税务局税款l50万元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10万元 为罗格公司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30万元 罗格公司办公楼上的牌匾被风刮下砸坏庚公司的运输车应赔偿5万元
2018年1月,西岭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甲 2018年2月,西岭公司放弃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 2017年8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丙银行的200万元贷款 2018年6月,西岭公司归还了欠丁的50万元货款 2018年4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戊公司的50万元货款
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l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l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消权 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乙公司不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差旅费 1万元 破产宣告时丙公司欠甲储运公司2万元货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0万元,因到期时无力偿付,其保证人已代其清偿
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差旅费 1万元 破产宣告时丙公司欠甲储运公司2万元货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0万元,因到期时无力偿付,其保证人已代其清偿
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消权 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消权 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罗格公司原欠地方税务局税款150万元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10万元 为罗格公司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30万元 罗格公司办公室楼上的牌匾被风刮下砸坏庚公司的运输车应赔偿5万元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要求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 以欺诈为由起诉罗格公司,要求优先返还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