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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15.00,2.00 10,3 15,3
试验煤样粒度<0.2mm 500℃保温30min 称准试验煤样(1±0.01)g (815±10)℃灼烧1h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干燥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鼓风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千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入马弗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放在预先加热至(815±10)℃的灰分快速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煤样自动送入仪器内完全灰化,然后送出,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与被采样的批煤的灰分真值相等 与被采样的该批品种煤的平均灰分十分接近 与被采样的该批品种煤的灰分十分接近 与从被采样的那批煤中采取的大量总样的灰分的平均值
煤样在灰皿中单位面积的质量为0.25g/cm2 发生爆燃,煤样喷溅 连续两次灼烧后质量变化超过0.001g时,以第一次灼烧的质量灰分计算 灰皿从炉膛取出后,冷却时间过长
815±20 800±20 800±10 815±10
0.0001g 0.0010g 0.0100g 0.0002g
测定空气干燥煤样水分时,必须进行检查性干燥 测定煤中灰分的方法中,缓慢灰化法为仲裁法,快速灰化法可作为例常分析法 测定灰分时,灰分低于15%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测定挥发分时,加热时间包括恢复时间在内
采用慢速灰化法 灰化过程中是在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煤样在灰皿中要铺平,以避免局部过厚 在足够高(>800℃)温度下灼烧足够长的时间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干燥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入马弗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放在预先加热至(815±10)℃的灰分快速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煤样自动送入仪器内完全灰化,然后送出,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由炉外逐渐送入预先加热至(815±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至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鼓风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千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入马弗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放在预先加热至(815±10)℃的灰分快速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煤样自动送入仪器内完全灰化,然后送出,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由炉外逐渐送入预先加热至(815±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至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