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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市发展中心甲与该市物资有限公司乙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位于该市丙区的房屋转让于甲。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乙公司与该市合作银行的民事判决时,向丙区房屋登记办公室下达了“停止办理乙公司的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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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问答集》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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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甲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改制为甲房地产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其甲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下的办公用房
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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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公司名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北京宏愿发展公司;
北京宏愿化装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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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电梯买卖合同甲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要义务包括
电梯的瑕疵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将电梯的所有权转移给房地产开发商的义务
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按照质量要求交付电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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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甲乙丙三人策划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三人每人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可以采用
北京红基发展公司
北京万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和杏房地产中心
中国和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四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乙市的一家知名企业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随着乙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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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机会
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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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法院能否受理此案
[案情]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做法
[案情]2008年10月10日甲来到某首饰店见柜台里一条价值数千元的金项链便产生占为已有的念头甲遂以挑选金项链为名趁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在货摊上买的同样形状的假项链换了金项链而后以对货物不满意为由把项链还给了售货员在甲即将走出商店门口时售货员发觉项链被调换便冲着甲大声喊抓小偷甲便加速走出门外此时途经此地的乙见售货员追着甲并呼叫便前去拦截夺路而逃的甲甲见有人拦截便用拳头对乙进行猛烈的攻击乙也并不示弱二人扭打在一起此时售货员也已经赶到了甲乙旁边无奈于自己是瘦弱女子而无法出手相救在撕打过程中甲身上藏的金项链掉落在地乙见到掉落的金项链后顿生贪心遂停止与甲的撕打拣起地上的金项链就跑售货员拼命在后追赶乙见售货员紧追不舍便回转身推了其一下售货员因此摔倒在地乙最终得以逃脱甲在因这次事件而被公安机关讯问的过程中又主动交代了自己在案发前几个月曾经还进行过一次盗窃和一次抢劫另外公安机关也查明甲按公历是在在1992年10月20日出生但身份证是按阴历记载为1992年9月10日试具体分析本案中甲与乙的行为性质及形态不考虑其最终是否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对甲的定罪量刑提出自己的建议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股__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段表示不请律师时法院应如何做为什么
[案情]2007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B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12篇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9年4月2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0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D市文化馆的李某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刘衫要求复婚以及返还财产的请求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问题]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案情]被告入洪某男35岁某市饮料厂厂长被告人钟某男40岁某市政府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被告人卢某男26岁某市饮料厂工人2009年1月某市饮料厂会计花某向某市政府举报部门投寄了揭露被告人洪某经济犯罪问题的匿名举报信被告人钟某与洪某系姨表兄弟钟某收到举报信后不予登记并将该材料给了洪某洪某核对笔迹后发现是本厂会计花某所为遂生杀人灭口之念洪某找到自己的亲信卢某表示如果卢某想办法除掉花某不仅可以升官还给他2万元酬金卢某同意之后洪卢二人多次密谋杀害花某的方法并准备好作案工具2009年3月18日卢某以请花某喝酒为名将花某骗至他家将花某灌醉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尼龙绳等物在早已隐藏在卢家的洪某帮助下将花某杀死分尸后丢弃于野外案发后某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卢某无期徒刑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宣告后花某之妻叶某认为一审判决对卢某和钟某量刑很轻提出上诉如果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当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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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问题]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认为案件需补充侦查时可否不退回补充侦查而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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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冯健对王兆安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柜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入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请问梁某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柜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入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请问谁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为什么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张丽在王兆安不愿向朋友冯健追债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冯健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案情]某甲于2007年10月在华普股份有限公司专营电器制造股__会上被选为董事长2008年10月10日甲代表公司去参加钢材购销会认识了马鞍山某钢铁厂经理某乙就与某乙就购买一批特型钢材达成了协议并约定12月12日某甲派人去钢铁厂取货届时交付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某甲回到公司后适逢其弟某丙前来拜托某甲想办法帮助某丙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扭转亏损状态某甲就为其开具了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信并以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汇票某乙看了介绍信后认定某丙就是华普公司派来取货的人收下汇票后就带某丙提货某丙将这批特型钢材运回后出卖给另外一家电器生产公司获利30万元从中拿出10万元送给某甲作为酬金一个月后某丙与手机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价值20万元某丙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子设定抵押某甲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__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名义在合同上对全额做了保证手机公司并不知道某甲没经过正当程序即以公司名义做出担保的事实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某丁得知了这些情况于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此作了汇报但与会的其他董事都碍于某甲作为董事长的情面没有对其进行处理某丁又向公司监事会作了反映监事会讨论认为某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应当赔偿公司损失某甲对监事会的决议不予理睬甚至威胁说在下次股东会上要罢免监事们的职务公司监事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能否为他人担保要求怎样的正当程序某甲以公司名义为某丙担保的行为如何处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问题]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以调解结案应如何处理原审判决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设刘衫被认为下落不明的原因是由于马芳隐瞒真实情况造成马芳应如何承担责任
[案情]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柜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入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请问谁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被告人是马车夫是从1895年起受雇于经营马车出租业的雇主在受雇期间被告人驾驭双辔马车而其中一匹马为绕缰之马时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压低缰绳被告人与雇主对该马的缺点都清楚1896年7月19日被告人正驾驭马车之际该马在某街头突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下压被告人虽然想拉缰绳制御该马但不奏效马向前飞跑致行人受伤检察官以过失伤害罪提起公诉但原判法院宣告无罪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移至德国帝国法院该法院驳回上诉理由是要肯定基于违反义务的过失责任不能仅凭被告人曾认识到驾驭有恶癖之马可能伤害行人还要以被告人当时是否能基于该认识而向雇主提出拒绝使用此马但我们不能期待被告人不顾自己的职业损失违反雇主的命令而拒绝使用此马因此被告人不负过失责任[答题要求]1.运用所掌握的刑法学知识论述本案中所包含的法理2.要点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案情]2007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B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12篇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9年4月2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0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哪些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案情]刘某买了一处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满心欢喜搬进新房居住不料该房却是房主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给他人租房者伪造了全套房产材料甚至骗过北京市建委将房屋过户出售事发后原房主状告北京市建委法院一纸撤销判决令刘某崭新的房产证变成了废纸无奈之下刘某状告建委要求未尽审查义务的房管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其请求未获法院支持理由是损失主要是由卖房人诈骗行为造成而非房管部门所为该案判决一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请你站在法律人的立场运用相关知识对此事背后反映的问题进行论述1.运用行政法基本理论分析该案中的政府行为2.联系该案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600字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字
[案情]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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