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然无效,自行为开始时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
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在民法理论上又叫做“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当事人依法行使变更权、撤销权而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其法律效力 有显失公平的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法院或仲裁机关对之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撤销之日起无效 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自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受欺诈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的行为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受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的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 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对于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子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为两年,逾期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时起算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
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 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到行为开始之时 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的,视为未发生 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依法撤销,自始无效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 自始无效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 撤销权消灭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 可依职权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的行为并不因为撤销之后而无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A)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并未发生法律效力 (B) 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C)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D)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的行为并不因为撤销之后而无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名师行为,致死相对无效,是否有效,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撤销权应依诉行使,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