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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能引起担保物权发生的担保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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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人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对物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第三人担保  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 并以主债务的不履行为发生条件  
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当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事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可依法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物权合同也无效  
债的担保是以第三人的信用来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制度  信用担保的唯一方式为保证  定金担保属于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  保证担保对于债权人行使权利以保障其利益是十分方便的,该种担保方式不存在不足之处  纳税担保的担保方式受限,保证、留置、定金等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  
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实现;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担保财产灭失。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属于法定事项,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消灭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以担保物权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登记担保物权和非登记担保物权  
保证担保  设定担保物权  定金担保  设定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  
主债权转让  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实现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  
银行在担保项下应对保证人或押品具有持续监控能力  担保应具备可执行性及易变现性  担保人可对担保物无处置权,但应拥有使用权  担保应具备足值性,押品足值且易变现  
主债不成立或者无效,担保之债也不能发生效力  主债消灭,担保之债随之消灭  人的担保指第三人以自己的特定财产设定的担保  物的担保中,债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的担保包括信用担保和财产担保  
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  这一规定对债权人颇为有利  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卖  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转卖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方式时间较短,成本很低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达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担保借款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  最高额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能并入最高额抵押财产的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方式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