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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进行公益性的捐赠已经成为企业日常开销的一种行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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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80%的  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或为他人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便利的  受到行政处罚的  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的  
公益性社会团体  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企业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前3年接受捐赠的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持比例低于80%的  收到行政处罚的  存在逃避纳税行为或为他人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便利的  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的  
对外公益性捐赠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销售日常生产的产品  
企业所得税法9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仅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只有企业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才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属于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被取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  捐赠方无法提供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证明的,可按市场价格开具捐赠票据  公益性社会团体前三年接受捐赠总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比例低于8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当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视同公益性捐赠按规定执行  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公益性事业单位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以捐赠名义接受财物并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  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公益性社会团体  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企业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纳税人公益性捐赠应该提供公益性社团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允许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纳税人对受赠单位的直接捐赠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  
企业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属于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被取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  捐蹭方无法提供捐贈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证明的,可按市场价格开具捐赠票据  公益性社会团体前三年接受捐贈总收人用于公益事业比例低于8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社会团体  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企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出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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