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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双方约定:在甲公司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前,暂不办理过户登记。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下称“丁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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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请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合同无相关约定,乙公司不构成违约  甲有权请求赔偿,但无权解除购房合同  甲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乙与甲的合同在先并且已经履行,应当确认房屋产权归乙  丙已付清全部购房款,应当确认房屋产权归丙  丙已与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应当确认房屋产权归丙  甲采取欺诈手段与乙、丙订立合同,应当确认合同无效,房屋产权仍归甲  
合法,甲公司已经将A楼房交给丁公司使用  合法,甲公司该项出资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合法,A楼房虽未过户但是已经交付使用,甲公司已经取得A楼房的所有权  合法,但是甲乙公司应当及时补办过户登记手续  不合法,A楼房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仍然是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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