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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 可根据基坑总涌水量及设计单井出水量确定降水井数量 当采用真空井点降水时,如一级井点降水深度不满足要求,可采用多级井点降水方法 当采用管井降水时,沉砂管长度不宜小于1m
降水方法可分为重力降水和强制降水两种 明排水法中,集水坑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地下水的下游位置 当基坑较深而地下水位又较高时,采用轻型多级井点或喷射井点降水 管井井点就是沿基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管井,每2~3个管井用一台水泵不断抽水来降低地下水位 当降水深度超过15m时,宜采用深井井点降水
基坑的土质 地下水位高低与流向 基坑或沟槽的平面形状和尺寸 施工方法 降水方法
四周设排水沟与集水井 用抽水泵从基坑内直接抽水 同时采用方法A与B 轻型井点降水
集水明排 真空井点降水 喷射井点降水 截水和回灌 地下水排降排放
通过调整围护结构深度和降水井布置来控制降水对环境变形的影响 增加围护结构和支撑的强度 增加围护结构的入土深度 增加每次开挖围护结构处土体的尺寸和开挖支撑时间 加固基坑内被动区土体
挖土运输设备出入道可不封闭 基坑宽度大于6m 不封闭间距同基坑宽度 基坑面积较大 不封闭处留在地下水下游方向
当基坑或沟槽宽度小于6m,且降水深度不大于4m时,可采用双排降水 当基坑宽度大于6m或土质不良,渗透系数较大时,则宜采用双排线状降水 面积较大的基坑宜采用环状井点降水 面积较大的基坑也可布置为“U”形,目的是为了节省井点数量 面积较大的基坑也可布置为“U”形,以利挖土机和运土车出入基坑
基坑坡度或围护结构的确定方法应科学 尽量减少基坑顶边的堆载 基坑顶边不得行驶载重车辆 做好降水措施,确保基坑开挖期间的稳定 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和支撑
降水是地下水控制措施之一 降水设计应明确提出降水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 对基坑(槽)底以下的承压水,应尽早降至不产生坑底突涌的水位以下 基坑(槽)局部加深(如集水坑等)位置,降水方案无需特别考虑 降水过程中需要对基坑(槽)内外水位进行监测
挖土运输设备出入道可不封闭 基坑宽度大于6m 不封闭间距同基坑宽度 基坑面积较大 不封闭处留在地下水下游方向
四周设排水沟与水井 用抽水泵从基坑内直接抽水 同时采用方法A与B 轻型井点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