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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各处税务机关协商决定,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0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90日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是1年以上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一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任一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发生在境外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同省的,分支机构的所得,由总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从事建筑安装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揽工程项目取得所得,可以指定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5625 6468.75 6617.65 5831.2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任一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发生在境外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0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90日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是有一年以上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旳,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局限性一种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旳,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旳,获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旳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旳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旳,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任一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发生在境外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收入发生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一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限期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依据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供应劳务限期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全部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托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同省的,分支机构的所得,由总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企业异地承揽工程项目取得所得,可以指定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