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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即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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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见票即付  该汇票无效  持票人可以随时要求承兑  在承兑时确定付款日期  
见票即付  该汇票无效  持票人可以随时要求承兑  在承兑时确定付款日期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未记载付款地的, 付款人住所可做为为付款地  未记载出票地的, 出票人住所可作为出票地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一周内查复即付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即付  见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上末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相对应记载事项是可以在汇票上记载,也可以不在汇票上记载,但是该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可依法律规定推定  付款日期属于汇票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属于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相对记载事项也是商业汇票上应记载的内容,但是,未在汇票上记载的,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住所可做为为付款地  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住所可作为出票地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一周内查复即付  
相对应记载事项是可以在汇票上记载,也可以不在汇票上记载,但是该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正票本身的效力,可依法律规定推定  付款日期属于汇票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属于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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